花垣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及时处置一起社区矫正对象违反监管规定案件
2025-09-12 12:49:54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李颖 | 作者:吴宏辉 | 点击量:6078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吴宏辉)近日,花垣县司法局某司法所发生一起社区矫正对象龙某某辱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事件,造成不良影响。

当日,社区矫正对象龙某某因违反信息化核查规定,司法所工作人员依据正常工作流程通知其来司法所写书面检查,到司法所后,龙某某情绪激动,在司法所工作人员教育下仍以抗拒的态度不写检查,在没有得到工作人员同意的情况下就擅自离开并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辱骂,语言粗俗,态度恶劣,严重干扰了社区矫正正常工作秩序。
事件发生后,花垣县司法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安抚工作人员情绪,并安排社区矫正管理局负责同志全面调查此事件,收集相关证据,并与县公安机关沟通处置措施。目前,公安机关经过调查,对龙某某依法作出了七日拘留的行政处罚决定。
该案件警示社区矫正对象必须遵守监管规定,做到心中有戒、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任何违反社区矫正监管规定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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